后保部各单位:
根据2025年3月17日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财务处2025年4月7日发《关于申报2025年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后保部2025年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自查工作。包括:是否按照对大学财务处申报的项目及标准收费,是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是否规范使用票据,是否将收费资金统一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二、本次申报无论是否有变化,都需重新申报,2025年新增或变动项目需备注说明,并提供新增及变动依据。
三、财务处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按时进行收费信息公开。各单位要发挥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经审核的项目、标准及收费方式开展收费,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进行常年公示,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四、各单位于4月11日前按要求完成2025年收费项目及标准申报表的填报工作(见附件2)。申报材料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加盖行政公章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综合事务办公室。电子材料(含收费依据)发送至QQ:522817262。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2.2025年收费项目及标准申报表
综合事务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