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上下联动做好五一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将学校关于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严格责任履行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工作安排布置,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到实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二级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日常教育、警示教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警示纠正,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勤俭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校内各单位要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或土特产品;
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金礼品;
严禁收送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商品预付卡,以及通过快递等方式收受礼金礼品;
严禁通过虚列办公费、会议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或通过空白公函、虚假公函掩盖违规公款吃喝;
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聚众赌博、酒驾醉驾、打架滋事以及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特此通知。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