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根据校工会《关于开展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工会小组按照通知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做好本单位困难员工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员工本人本年度因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灾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由员工本人赡养的直系亲属(系指教员工直系父母、子女及配偶)本年度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灾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员工本人或由其赡养的直系亲属因长期病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员工丧偶或职工配偶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且需赡养父母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困难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工会小组帮助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困难补助登记表》,说明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并附本人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或医保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务必将银行卡户名、银行卡号和开户行写清楚。
2.各工会小组要深入了解本单位困难员工及家庭的真实情况,对《申请困难补助登记表》进行初核,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并盖章。文本及电子版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交常习松处(QQ号:416156533,联系电话:13972603247)。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后保部工会委员会对初审的困难补助人员讨论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慰问金。
4.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使广大教职工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组织的温暖。
三峡大学后勤保障服务部工会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