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摸清家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学校对规范公用房管理的相关要求,后勤保障服务部拟开展公用房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后勤保障服务部所属各单位使用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其他用房和闲置房。
二、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1月1日—7日各部门自查。
第二阶段:11月14日—18日监控部结合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三、公用房清理标准及要求
1.本次清理工作是对后勤保障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公用房情况的全面摸底、统计,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准确填报《后勤保障服务部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于11月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监控部。
2.机构调整后,合并单位原则上应集中办公,各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以严格标准、优化配置、勤俭节约为原则,以内部调剂为主要方式进行调整。
3.应严格执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和部分直属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说明》行政用房标准:正处级24平方米/人;副处级18平方米/人;科级及以下9平方米/人。
特此通知。
附:后勤保障服务部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