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学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所有收费项目须按大学财务处要求进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申报,其中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由财务处核准。未申报或虽申报但未列入收费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收费。已列入收费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有收费项目均须公示后收取。
二、使用合规收费票据收费。收费票据由计财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自制或自购。各部门应安排专人管理从计财部领取的收费票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开票收费。
三、收费方式可采取银行转账、现金缴存银行、银行POS缴费、微信扫码等非现金收费方式,严禁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等收费。
四、收取款项应及时存入单位银行账户并办理财务入账手续。严禁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任何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
五、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收费全过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收费工作监督管理。
六、相关职能部门对收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应收未收和违规收费等情况,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或直接经办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后勤保障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
2022年9月27日